根据中国《刑法》的相关规定,售卖新疆玫瑰花茶不属于违法行为。玫瑰花茶是一种天然植物茶饮,具有一定的保健功效,被广泛认为是一种有益健康的茶饮品。因此单纯售卖新疆玫瑰花茶并不构成违法行为。
然而,如果售卖的玫瑰花茶中掺杂有违禁物质或是进行虚假宣传,例如声称具有医疗治疗功效等,那么就可能涉及到欺诈行为,以及违反《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从而构成违法行为。在这种情况下,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根据《刑法》的有关规定,如果售卖新疆玫瑰花茶的行为涉及到虚假宣传、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,那么可能构成欺诈罪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多十五条规定,欺诈数额较大或者使人重伤、死亡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因此,如果售卖新疆玫瑰花茶的行为构成了欺诈罪,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。
总的来说,售卖新疆玫瑰花茶本身并不违法,只有在售卖过程中涉及欺诈行为才可能构成违法行为,被判处相应的刑罚。因此,在经营过程中,要注意合法合规,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避免触犯法律红线。